2006年4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张嘴咬一口 班房蹲七天
周维新 李爱华

  33岁的张某耷拉着脑袋走进了桐乡市看守所,为他的“张嘴一咬”埋单。
  4月18日晚,梧桐派出所检查出租房,民警要求安徽人张某、赵某夫妇按规定办理暂住证,张却说“过两天就回老家去。”一名协勤说,一个月前我们来检查时,你也是这样说的。听了这话,赵某想溜走,被协勤拦住。张某欲打该协勤,协勤沈建卫上前劝阻,不料,张某竟一口将沈建卫右手大拇指咬成轻微伤。近日,桐乡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、罚款200元。